新北市市政會議昨通過「新北市推動防災建築再生暫行自治條例」,將送市議會審議。經鑑定應立即拆除或修復的海砂屋或地震災損等危險建築物,兩年內拆除可申請五十%容積獎勵,並獲鑑定費用全額補助與租金補貼,新建期間地價稅全免,條件比內政部版本優渥,目前約上百處社區適用該法令,若辦理自力更新,可達到「一坪換一坪」目標。
城鄉發展局長邱敬斌指出,自治條例適用對象鎖定危險建物,包括海砂屋、因地震受損及經房屋健檢評定須立即拆除或修復的合法建築物,透過容積獎勵、法令鬆綁、鑑定補助、租金補貼、補貼稅負等方式,協助民眾重建危險家園。
兩年內拆除鑑定費全免
邱敬斌說明,有安全疑慮房屋無法等待冗長整合及審議程序,若兩年內拆除,不須審議即給予五十%容積獎勵,並以原建蔽率、開挖率興建,重建期間提供一年、每月每戶四千元至四千五百元租金補貼,新建期間全額補貼地價稅,新建後四年內補貼地價稅與房屋稅五十%。
以往多數社區尚未進入都更程序,住戶已為四十萬至八十萬元結構安全詳評經費誰出爭論不休,都更處推出「臨門協助方案」,全額補助前期鑑定與詳評經費。不選擇拆除重建者,整建維護最高補助七十五%工程經費,上限一千萬元。
新店大溪地社區都更推動師吳定安表示,該社區是將近三十年的海砂屋,地下室停車場出現多處裂縫,天花板整片水泥剝落,鋼筋外露,一○四年起推動自辦都更,部分一樓住戶使用法定空地,訴求未來分配坪數維持原使用面積,仍有二十%土地所有權人尚未同意參與都更,全案至少還要一至二年才能完成都更程序。吳定安說,北市東湖海砂屋案,北市府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強制拆屋,期盼新北市府發輝魄力,加速危樓都更。
都更處長張溫德強調,除鼓勵措施外,市府將祭出鐵腕,已具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建物,所有權人如不積極處置,可依建築法限制居住、強制拆除、斷水電、開罰等,大溪地社區已進入審議階段,不論採行哪一種法令,為了市民安全,市府都會協助加速推動。
〈2017/01/04 自由時報 記者賴筱桐、張安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