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老舊建物耐震不足問題,內政部研議修改建築相關法規,對1999年前取得建照、供公眾使用的老舊建築物,例如大賣場、百貨商場及飯店等,強制規定須辦理耐震評估補強,以維護公眾利益。 根據內政部資料,在1999年前取得建照的老舊建築物,有120萬件以上,約有40%以上無法符合現行耐震設計標準,須有補強或重建必要。
內政部本周將向行政院報告安家固園計畫推動情況,及今年度滾動檢討調整的重點,行政院高層表示,本周作最後討論後,即可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後敲定。 內政部官員表示,為解決老舊建物耐震不足問題,內政部正研擬相關法規修正,針對私有供公眾使用的老舊建物,強制辦理耐震評估補強,包括大賣場、百貨商場及飯店等,原則上,單一產權者將優先執行。
相關法規修正已擬妥草案,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官員表示,這些供公眾使用的營業場所,營業人應保護好消費者安全。 根據耐震評估結果,若耐震不足者,必須做補強改善,若無法補強改善,就必須拆除重建。
1999年台灣發生921大地震後,官員表示,1999年後取得建照的建築,因已採新的設計標準,比較不會有問題,強制耐震評估主要是針對1999年前取得建照的建築物。政府已優先對公家機關做耐震評估,接下來,將針對私有供公眾使用的建物。
至於一般住宅部分,在行政院指示下,內政部將調整安家固園今年度計畫,重點包括:第一,提高做耐震評估的經費補助。耐震評估分「初步評估」及「詳細評估」兩種,初評政府補助8,000元;若需要進一步詳評者,則補助45%,上限30萬元。 目前研議進一步提高詳細評估的補助金額,以鼓勵更多人做耐震評估。
第二,為加速進行,考慮訂一定期間,如三年內來做耐震評估者,可以提供更大的獎勵誘因。第三,研議是否將評估結果合格者的資訊,予以揭露或給予認證標章,藉以鼓勵屋主做耐震評估,產生「良性競爭」效果。
圖 / 經濟日報提供
〈2017/01/09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