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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2017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7月21日至8月31日。內政部營建署表示,2017年度租金補貼計畫戶數6萬1,051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000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2,000戶。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為簡政便民,2017年起,民眾不用再檢附雙掛號郵資回郵信封,政府會補助郵資。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依購屋地區分為3種級距,台北市最高為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為80萬元。
想申請的民眾,可於7月21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期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內政部營建署表示,7月21日上午9點在營建署網站住宅補貼專區即可下載申請書,民眾也可以就近到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紙本的申請書及問與答。台中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提供線上申請服務,屆時民眾可在家利用電腦直接申請,不用親自到縣(市)政府申請或到郵局寄送申請書。
如想瞭解申請資格與相關規定,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2-2192-0600,有專人接聽,服務時間為7月7日至9月6日,週一至週五早上8時至下午6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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