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使執3年內未出售皆適用 業者:尚可接受
【蘋果/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送建商一個大禮!北市囤房稅自昨天起,由現行3.6%降為1.5%,適用期限也從取得使用執照1年內放寬為3年內未出售皆適用;至於2014年7月1日後核發使照至今未售出也適用,但僅有2年限。建商表示「房子能買掉,誰想囤?」此舉不盡滿意但可接受。
北市府財政局估算1年房屋稅收最多短少3.5億元。民進黨籍議員周柏雅說,未來景氣回升時,市府也應提出此優惠稅率的關門機制。
對於囤房稅向下修正,建商認為,房屋若賣得出去、沒有人想要囤著不賣,與其說囤房,不如說是滯銷,該稅本就是種懲罰建商的制度,修法雖結果不盡滿意、但勉強可接受。
元利建設副總經理吳麗謹表示,雖2014年7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獲2年期限使用新稅率,「但仍嫌不足,尤其2014年以來可說是房市冰河期,交易陷入遲滯,現未完全恢復,多2年也難去化。」
恐拉長不景氣
大陸建設董事長張良吉說,此法只能說差強人意,張進一步解釋,囤房稅原用意是針對買房子買超過3戶的多屋族,本應將建商排除在外,「政府可能不是很明白,我們要趕快賣房、拿到錢再做下筆開發。景氣好的話,誰願意等3年再賣房。」
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日前投書指出,如此一來建商將更有本錢與時間和不景氣對抗,空屋資源浪費愈嚴重,購屋者也更辛苦面對要降不降的房價。
北市建商囤房稅調降規定
◎現行制度:建商取得使用執照1年內未售出新屋,房屋稅率3.6%
◎定案版本
.即日起,建商取得使用執照3年內未售出,房屋稅率1.5%
.2014年7月1日起適用新的房屋標準單價,但至今未售出房屋,即日起2年內適用1.5%房屋稅率
◎影響:每年房屋稅收最多短徵3.5億元
◎實施日期:昨起(2017/7/5)
資料來源:北市議會、北市府財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