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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
內政部2017年度住宅補貼於7月21日開辦,受理申請期間至8月31日止,符合資格者,可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內政部表示,2016年住宅補貼6萬餘戶,其中租金補貼的核准戶數成長15.5%,2017年配合住宅法放寬承租違建的弱勢戶申請,核准戶數可能會再成長。
內政部指出,2017年配合住宅法修正,承租戶如果在2016年12月23日前已承租非合法住宅達1年以上,且為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也可以申請租金補貼。內政部提醒,以此身分提出申請的民眾,須另檢附最近半年內水電證明、房屋稅籍證明或其他佐證租賃事實的文件,以及未向直系親屬承租房屋的切結書。
內政部表示,內政部每年7至8月間都會辦理住宅補貼,協助中低所得家庭減輕居住負擔。2016年租金補貼核定5萬8,367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4,767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636戶,共協助6萬3,770戶減輕居住負擔;且相較於2015年度,2016年租金補貼核准戶數成長15.5%、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准戶數也成長了5.7%,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則是因為配合鼓勵租賃市場活化政策,每年減少計畫戶數500戶,故減少8.6%。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2016年租金補貼核准戶數成長的原因可能有兩個。第一是2016年放寬主要用途登記為「宿舍」,或是非位於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但主要用途登記為商業用、辦公室、一般事務所、工商服務業、店鋪及零售業的租賃建物申請;另外,2016年申請狀況踴躍,經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協調之後,租金補貼部分除嘉義縣、新竹縣囿於政府財政因素採抽籤外,其餘縣市都全數補貼。
內政部補充,2016年租金補貼申請戶數為6萬5,667戶、核定5萬8,367戶,2017年配合住宅法修正,開放承租違建的弱勢戶申請租金補貼,申請戶數可能會再增加。2017年租金補貼的計畫戶數雖然已經提升到6萬1,051戶,但不排除會有更多符合資格的民眾,屆時仍須依評點制度排序以決定優先補貼對象。內政部強調,租金補貼是要協助弱勢家庭減輕居住負擔,若民眾申請的狀況踴躍、符合資格的數量眾多,也會適時再與地方政府協調,研商增加租金補貼核准戶數的可能。內政部最後表示,如果民眾想瞭解相關資訊,可以到內政部營建署網站(網址:http://www.cpami.gov.tw)首頁右側「住宅補貼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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