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劉懿慧】
配合各地方政府一月份調整公告地價,財政部國產署昨(3)日表示,因租用國有非公用基地的承租人,是按公告地價的5%計收年租金,若是作為自用住宅使用,就可享有地租5折優惠,提醒民眾盡快向出租單位申請。
國產署官員表示,國有非公用基地租金,依照行政院規定,是按公告地價的5%計收年租金,公告地價調整時,承租人應照調整的租金額,從調整的月份起繳納租金。
而各地方政府在今年元旦起重新公告地價,國有非公用基地須按新公告地價作為基準來計收租金,各出租單位(即國產署所屬各分署、辦事處)將按新的公告地價為基準,重新核算租金並通知各承租人。
官員指出,若是國有出租基地,是供承租人作為自用住宅使用者,就可以享有租金5折的優惠,優惠面積上限為300平方公尺。
而各出租單位目前若有已經享有自用住宅租金優惠的國有出租基地案件,就按前述租金優惠折扣數及107年度公告地價,重新計收租金,並通知各承租人自今年1月起按新租金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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