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 記者謝梅芬、丘采薇
高雄前市長陳菊四年前制訂鼓勵辦法,提供建商多項優惠措施,推動興建有在地特色的「高雄厝」,但該辦法允許外推三公尺的「景觀陽台」,引發不少爭議。由於「高雄厝」的綠化建築外觀討喜,台中市及屏東縣相繼跟進,卻遭內政部擱置,關鍵就在於「景觀陽台」可能造成「虛坪」,也恐有圖利建商之嫌。
Ÿ 景觀陽台 打造「垂直森林」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天表示,高雄厝的鼓勵辦法可能造成建物更多虛坪,希望高雄市政府同意做一些調整,至於台中、屏東,內政部已展開溝通,只要不增加虛坪,全國也能統一標準,內政部都支持。陳菊在民國一○一年指示工務局,結合屋頂綠化、太陽光電和通用設計等,打造低碳、宜居、符合高雄環境特色的 「高雄厝」,一○三年九月發布實施「高雄市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一○四年四月由行政院准予備查。
Ÿ 免計入樓地板面積、建蔽率
辦法中首創建物的向陽面可將陽台外推三公尺,突破中央「建築技術規則」陽台深度只能二公尺的限制,這些「景觀陽台」可種植喬木,除有打造「垂直森林」的綠美化效果,也可減少陽光直射室內、降低室內空調用電,最大誘因是可免計入樓地板面積及建蔽率,也獲得建商響應。
Ÿ 高雄60多棟大樓 取得使用執照
據統計,三年多來吸引六百卅一個建案案提出興建高雄厝申請,高雄市府已核准一百多棟「高雄厝」的大樓建照,六十多棟取得使用執照。
不過,內政部對這項創舉一直有意見。據了解,營建署參加協調會時都持反對意見,後來高市府向內政部前部長李鴻源說明,並協調兩年,行政院才准予備查。
建築業者表示,這兩年建商看上這項優惠,且建築綠化的外觀討喜,紛紛推出名為高雄厝的產品,也引起台中等縣市跟進,但內政部地政司認為景觀陽台不得登記為「陽台」,其他縣市想跟進,相關法規一律「擱淺」。高市府則認為,行政院既已同意備查,地政司無權不給登記為陽台。
花敬群表示,高雄市執行「高雄厝」計畫已好幾年,內政部希望在衝擊最小方式下處理,盼高市府同意做一些調整,把虛坪降到最低,其他的規畫,內政部都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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