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為了解決租屋需求,再次開放租金補貼申請,只要是設籍在台北市並且在台北市租屋的民眾,就可以申請,都發局將依「合理負擔」、「最適居住面積」及「家戶人口數」三原則進行租金分級補貼,金額從3000元至11000元不等。
台北市都發局住宅服務科長邱婉清表示,往年市府都會配合內政部辦理租金補貼,但是只限於每年7、8月間受理申請,民眾如果錯過申請時間,就要在等到下一年度,所以現在再度開放受理申請,只要是設籍在台北市並且在台北市租屋的民眾,家庭年所得低於134萬,且平均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5萬8030元,就可以提出申請,申請時間從1月10日至3月31日止,補貼金額從3000元至11000元不等。
邱婉清說,今年1月2日起其實已開始受理「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可獲得1500元的租屋補助。由於「租金分級補貼」加班列車補貼補金額較高,因此若已申請低收入補貼的民眾符合「租金分級補貼」的資格,也會建議轉換申請。
邱婉清解釋,「低收入戶承租住宅租金補貼」與「租金分級補貼」最大的差別,就是「租金分級補貼」以「家庭」為主要補貼對象,例如跟配偶同住或是與家人同住的民眾。單身者若要申請,必須年滿40歲以上,或是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
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的是「違建」、「頂樓加蓋」或是「工業宅」,都是不符合資格的,不會獲得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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