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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項 月底准陸資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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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新時代!製造業、服務業、公共建設列第一階段開放 但投資航空站、港埠有限制
行政院昨(4)日敲定陸資來台投資項目,第一階段開放100項,其中包括製造業64項、服務業25項、公共建設11項全案30日公告實施,這也將啟開陸資登台的兩岸新時代。
經 過十個月評估,經建會主委兼政務委員陳添枝昨天邀集經濟部、交通部、工程會、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審查開放陸資來台清單,製造業中的中藥製造業,在中藥工業 同業公會反對下,暫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航空站、港埠及其設施部分,也採納交通部意見,比照促參法規定,設定投資比率及總額限制,如陸資(含外資)持股不 得超過50%、且不能成為最大股東。
經濟部預估,陸資來台的效益,半年後才能陸續顯現,將視成效決定第二階段大幅開放項目。預料第一階段以製造業受惠程度較深,在陸資參與投資後,有助業者拓展大陸市場;公共建設也可望吸引陸資注資。
經濟部訂30日同步發布施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辦法中明定,只要陸資持股逾三成就視同陸資企業,來台投資必須依陸資辦法管理。
昨天會議並決定,陸資投資新商港區開發,不含土地投資總額應達25億元以上;投資港埠設施、各專業區附加價值作業設施,不含土地投資總額應達10億元以上。
原擬開放陸資來台投資101項清單中,因台灣區中藥工業同業公會反對,第一階段開放項目也減為100項。
陳添枝表示,開放原則是我們對其他國家也開放的才考慮,同時考量對方願意投資,且對我方有利的項目。
在公共建設部分,由於交通部對於開放港埠與其設施部分有疑慮,因此限縮港埠開放範圍,刪除船舶出入設施、防波堤、服務旅客的通關客運設施;航空站與其設施則加註設施以位於航空站陸側,且非涉及管制區為限。
陳添枝說,開放空港、海港BOT,重點是在經營,因此設定50%的投資上限,同時設有投資總額限制,但公共建設總開放項目仍維持11項。
(記者蘇秀慧、何孟奎、余麗姿、林淑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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