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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審查決議 陸資來台 630開放百項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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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昨天審查完成陸資來台投資項目,決議自六月卅日起,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一百個項目,其中製造業六十四項、服務業廿五項、公共建設十一項。不過,製造業中的中藥製造業暫不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航空站、港埠等公共建設,也將設定投資比率及總額限制。
另外,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船舶出入設施、防波堤、服務旅客的通關客運設施等,這次都不開放。
經 建會主委陳添枝昨天邀集經濟部、交通部、工程會、陸委會等相關部會審查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許可辦法,決議陸資來台投資航空站、港埠要設限。其中,外資(含陸 資)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且不得超過其他非陸資最大股東的持股比率;陸資投資新商港區開發,不含土地投資總額應達廿五億元以上;投資港埠設施,不含土 地投資總額應達十億元以上。
陳添枝說,開放空港、海港BOT,重點是在經營,因此設定陸資投資上限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至於大陸招商局、中遠集團有意入股陽明海運投資興建的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因是BOT案,須待公司上市後才能投資。
陳添枝說,由於中藥公會反對,衛生署也主張中藥製造業在國內仍屬弱勢產業,開放陸資投資將對國內產業造成衝擊,因此行政院決定不開放。
經濟部卅日將公布施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業別項目」等辦法。
記者李順德、蘇秀慧/台北報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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