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近期在信義計畫區細部計畫第3次通盤檢討的2度公告中,擬調整信義計畫區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考量該區開闢率已近9成,故取消容積獎勵,並開賣增額容積,作為公共建設財源。
另外,都發局表示,松仁、信義路兩側「特定業務區」將比照第三種商業區,除特種零售業、特種服務業、殮葬服務業不得使用,產業進駐不必再繳回饋金。
信義計畫區近15年發展迅速,有「台北曼哈頓」的別稱。為塑造該區沿街不斷的商業活動,未來信義路與松仁路一帶建物,做住宅使用的容積樓地板比率不能超過3分之1,且住宅須從高樓層開始往下配置;信義路五段至松德路一側1、2樓僅能用作商業區規畫,若申請增額容積,1到4樓都不得做住宅與相關設施。
信義計畫區距離第2次通盤檢討事隔15年,都發局表示,信義計畫區已開發接近9成,且現行容積獎勵太過浮濫,故取消全區容積獎勵,包含綜合設計放寬、公益設施回饋,有需要者可另行購買增額容積,經財審會評定後,在公開透明前提下決定售價,所得可作為全市公共建設財源。
目前信義區公所單獨辦理主要及細部計畫,10日公告展期屆滿,再經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確定,由市府發布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