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
北市府為配合中央推動「危老建物加速重建條例」,日前上午市政會議通過「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未來將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組成評估結果異議鑑定小組﹅審核重建計畫,協助重建。
建管處處長陳煌城表示,北市屋齡達30年以上老舊建物,若經判定耐震力不足,且未裝設電梯或改善不具效益者,起造人可擬具重建計畫,附上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100%同意書,向建管處申請重建,北市府會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及重建計畫費用。
老舊建物申請重建,還可享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另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者,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內政部另外訂有「危老建物容積獎勵辦法」,重建後若配合申請耐震設計標章、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無障礙住宅標章、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或無障礙環境性能評估者,因隨各項標章或評估的等級不同,可分別獲得2%至10%不等的容積獎勵。
不過,申請相關標章或評估的容積獎勵者,應繳納各項保證金,繳納額度依中央規定的計算公式核算,保證金=當期公告現值*0.45*申請獎勵容積樓地板面積。
但北市府考量各項容積獎勵額度未超過基準容積6%者, 其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相較容易,為鼓勵老舊建物加速重建,降低重建成本負荷,明定保證金得減半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