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房屋網/綜合報導】
內政部公告工業區不得適用危老獎勵,新北市政府於日前表示,針對新北市工業區更新重建需求,已研訂「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提升容積率鼓勵投資,亦可以捐贈公益設施空間或繳納回饋金等,取得容積額度,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的50%。
新北市經發局說明,為避免工業區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行政院日前核定的「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產生政策排擠,並重申杜絕違規工業住宅政策方向,內政部於5月31日公告,工業區不得適用危老獎勵申請重建。而針對新北市工業區更新重建需求,新北市政府已預為研訂「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希望透過提升容積率,鼓勵廠商更新重建增加投資,強化產業用地效能,改造整體環境。
另外,為加速新北市工業區重建更新,「新北市工業區立體化方案」(草案)擬定內容原則與中央方案一致,以新北市都市計畫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基準容積於240%含以下)為適用範圍,其中獎勵項目除了「新增投資(15%)」及「能源管理(5%)」外,新增「營運總部(5%)」項目,鼓勵企業投資新北市,合計容積獎勵上限20%。
若廠商仍有容積需求,亦可捐贈公益設施空間、繳納回饋金,取得容積額度,該額度以各該工業區基準容積的30%為上限,合併最高可達各工業區法定容積之50%,相關申請書件將配合「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期程,最快可望於今年6月底前同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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